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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点法律培训每天与您相约——2021年第四十六周西点培训总结及下周预告
西点法律培训致力于提供多层面、多方位的法律培训,参与律师愿意通过努力学习提供更有品质的法律服务。豪才律所也将全力以赴,争取做一家专业性、创新性的优质律所!
本周一主讲人是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的蒋晓棠律师,课程主题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现如今,建筑业一片欣欣向荣,包括现在与前景都是美好的,于是,慢慢的变多的人投身建筑。我们大家都知道,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还是会出现纠纷。而其实,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其实就和其他民事纠纷一样,总体来说,就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但需要当事人结合真实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施工合同纠纷。主讲人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分析:1、理解“合同实质性内容”应当注意的问题;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范围。
本周二主讲人是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的侯婧文律师,课程主题是《常见法律纠纷答疑》。主讲人首先介绍了涉电动车、无证驾驶普遍的问题,包括1、增驾后的实习期,并不等同于驾驶证必然丧失效力;2、无证驾驶按机动车处理的超标电动车,保险仍应赔;3、电瓶车交通事故,主要从速度判断是否机动车;4、超标电瓶车生产者,应对受害人相应过错赔偿;5、电动车因客观原因无法,不属于无证免赔情形;最后详细的介绍了共同饮酒侵权责任问题:1、酒后高坠死亡,超出聚餐人可控程度,聚餐人无责;2、少量饮酒,驾车回家后又外出肇事的,共饮者无责;3、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同饮者,应依其过错相应赔偿;4、共同饮酒人之一醉酒死亡,其他共饮人负连带责任。
本周三主讲人是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的王润豪律师,课程主题是《刑法经典案例分析》。主讲人通过对以下几个案例的解析详细分析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对于ATM机不能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作为法益直接被侵害方的盗窃与诈骗的问题;
本周四豪才律师张迪分享的课程主题是《房产分割有关规定法律问题探讨》。主讲人首先讲解了婚前买房双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婚后买房双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父母出资买房双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其次讲解了恋爱或同居期间购房在双方分手时的处理方法、继承或受赠的房产在双方离婚时的处理方法和借他人名义购房在双方离婚时的处理方法。最后详细说明了共同生活的亲属共同建造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的处理。
本周五主讲人是北京瀛和(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庞富康律师,课程主题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效力探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所作的技术性结论,实践中该结论有没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主讲人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详细阐述: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相应的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2、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不是侵权赔偿的唯一依据,3、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后,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的责任认定不予采信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考虑所有因素,与审理查明的事故认定责任不一致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应作为定案依据,5、法院可不予采信交警部门作出的与事故现场勘查不相符且显失公平的事故责任认定。
西点法律培训每周一至周五7点与您相约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小鹅通线上直播,学习交流,不见不散!